内资公司章程范文

时间:2023-06-09 16:30:35

尊敬的用户,内资企业章程的篇幅和内容通常都是根据公司的类型、规模和特殊要求而有所不同。在这里,我们提供一份较为通用的内资企业章程范文,供您参考。


公司章程


第一章 总则


第一条 公司名称


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。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。公司的中文简称为________________。公司的英文简称为______________。公司注册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。


第二条 公司组织形式


本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为组织形式。


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


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:


(1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
(2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
(3)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
公司可以为提供上述经营范围之外的其他服务或产品而拓展业务。


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


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。


第五条 股东观念


公司股东应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,充分实施民主决策,合理分配利润,支持公司的发展。


第六条 法律适用


公司依法受中国公司法、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监管。


第二章 公司股权结构


第七条 公司注册股份


公司注册时发行股份为___________万股,每股票面价值为_____元,每股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______%。所有股权持有人均应按其持股比例对本公司负责。


第八条 股权转让


公司股权的转让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。公司股东拥有股东优先权,但应考虑合理的股东利益,并不得损害公司整体利益。


第九条 股东会


公司设立股东会,是股东行使权利的机构。


(1)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每年的财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;


(2)股东会有3种形式:普通股东大会、特别股东大会和紧急股东大会;


(3)股东会的召开和议事应严格按照章程、法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

第三章 公司机构


第十条 公司机构设置


公司机构设置如下:


(1) 董事会


(2) 监事会


(3) 总经理


(4) 部门经理


(5) 其他管理人员。


第十一条 董事会


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,管理公司日常事务,代表股东行使出资人的权利。


(1) 董事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,董事中至少1名是独立董事;


(2) 董事由公司股东会绝对多数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3年,可以连任;


(3) 董事会设有董事长,由公司股东会绝对多数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3年,可以连任;


(4) 董事会应当召开定期会议,每半年一次。定期会议除非事先获得董事会的同意,不得推迟或取消。在需要时,董事会还会召开特别会议;


(5) 董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。若出席的董事少于3人,应当所有董事一致通过;若出席的董事人数不足3人,则应当召开新的董事会进行决定。

第十二条 监事会

公司设立监事会,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。


(1)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:审核公司每年的财务报告、检查公司财务、向董事会提出有关公司经营及管理方面的建议等;


(2) 监事会由3至5名监事组成。监事中至少1名是独立监事;


(3) 监事由公司股东会绝对多数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3年,可以连任;


(4) 监事会应当召开定期会议,每半年一次。定期会议除非事先获得监事会的同意,不得推迟或取消。在需要时,监事会还会召开特别会议;


(5)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生效。若出席的监事人数不足3人,则应当召开新的监事会进行决定。


第十三条 总经理


公司设立总经理,直接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,承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定和指示。


(1)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,任期3年,可以续任;


(2) 总经理的权力范围:制定公司发展战略,组织实施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,确定公司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,决定公司人员的聘用和解聘、奖惩等事宜;


(3) 总经理应当听取经理层的意见,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遵守股东和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方针。


第四章 财务管理


第十四条 会计和财务管理

公司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和会计部门,以管理公司的财务和会计工作。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,建立健全财务决策和财务管理体系。


第十五条 财务报告和审计

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、财务会计报告、报税报表等财务报告。经公司监事会的审议,报经股东会批准,方能公布和报送有关部门。

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。


第五章 其他事项

第十六条 公司扩股、兼并和分立

公司如果需要扩大规模、兼并其他公司或进行分立,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,并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决策和监事会的审计。

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

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,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议,经过股东会的决策和监事会的审查后,批准并报有关部门备案。

第十八条 公司解散和清算

公司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,可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提议,获得股东会同意,解散公司。公司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,由负责清算的特定机构负责管理清算事项。

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生效


本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,生效后应当备案。对于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。

如涉及到本章程未能覆盖的问题,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监管的相关规定处理。

总之,本章程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实现股东、董事、监事等各方的共同利益,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。

以上为内资企业章程的一份通用范文,供您参考。但是,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公司特殊情况,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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